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文件

外培中心[1999] 023号
 
关于贯彻《关于加强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国专家局(引智办),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专局,各BFT考试培训中心:
国家外国专家局最近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工作的意见》(外专发(1999)154号),对BFT工作相关政策作出了相应调整,是BFT工作上规模、上水平、扩大影响的重要文件。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引智办和BFT考试培训中心,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研究提出本地区、本部门BFT工作的具体意见,并于2000年3月底前报全国考试办公室。
二、全国考试办公室应根据《关于加强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对原《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实施细则》进行修改,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按修改后的实施细则执行。
三、实现3--5年内所有出国培训人员必须通过BFT初级或初级以上考试的要求,要采取稳妥的办法,通过试点,逐步推开。2000年先选择3—5个具备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2001—2002年,对45岁以下出国培训人员提出达标要求;2004年,所有出国培训人员都必须达到上述目标。
四、2000年第一次考试仍按原时间进行,第二次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从2001年开始,每年的考试安排在当年的1月和7月第三个星期六。各地引智办应在考试前两个月将报名人数和考场设置情况报全国考试办公室。
五、需要BFT合格证书的考生,原则上都应参加全国统一时间的BFT考试。个别出国培训团因时间关系确需单独组织考试时,应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专局(引智办)或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提前两个月向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单独组织的考试除按人数上交考务费外,还应上交一定的命题费。
六、 出国培训人员外语考试每人每次可收取考务费(含报名费、试卷费、场租费、监考费、评卷费、证书费)200元。全国考试办公室根据各地上报的报名人数分发试卷。每份试卷上交考务费50元,合格人员发证时不再另行收费。
七、每次考试结束后,省、部级引智办应向全国考试办公室写出工作总结, 内容包括报名人数、参考人数、合格人数、问题和建议等。
八、 为交流经验,推进工作,全国考试办公室编辑“BFT工作简报”,不定期出版。请各引智办和BFT考试培训中心积极投稿。主要栏目有:工作动态、文件摘要、经验交流、情况反映、重要讲话、群众来信等。
九、各地要加强BFT的宣传力度,通过广告、宣传报道等形式,让更多的人了解BFT工作。
十、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用好现有政策, 同时开拓新的领域。如成人教育和BFT挂钩问题,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工招干承认BFT成绩问题,都要通过扎实工作,争取短期内有所突破。
十一、进一步加强与人事职称部门的合作,利用BFT的师资队伍,积极参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培训工作。
兼行天下兼职出国网

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